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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0-07-15点击数: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高等职业院校适应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6】3号)、《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鄂政督函【2020】5号)文件精神,学校被列为此次评估单位。评估任务分为三张数据表采集填报、三类调查问卷填写、自评报告撰写三个方面,为顺利完成评估工作,现将任务分解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填写评估平台数据表

(一)工作要求

1、数据表填报任务分工见附件1,主要涉及的责任单位有校办、计财处、学工处、总务处、教务处、人事处、招生办、图文信息中心、科技处、继续教育学院、资产管理处、合作交流处、创业就业中心、宣传部、各二级学院。

2、各责任单位于7月31日前完成数据采集。质量管理处将在内部质量管理平台发布协同办公任务,各责任单位完成数据采集、审核后上传至内部质量管理平台,要求上传EXCLE表格版及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扫描版两个版本。

3、数据采集前务必认真学习附件2《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数据表与采集项说明》,研读指标说明、弄清统计时期,提高数据填报的准确性。

4、相关数据需与 “2018年评估平台”、“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保持一致。

5、各责任单位务必保存好采集填报的数据,作为开展日常管理和诊改工作的参考依据。

(二)相关说明

1、高等职业院校适应需求能力评估工作两年一次,与2018相比,2020年评估指标增加了关于高职招生、教学规范、职业培训、1+X证书制度试点等相关的采集项。

2、数据表中“年”、“年度”是指自然年,即从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18学年指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未注明统计时间的采集项,统计时点为2019年9月1日。

二、填写问卷调查

    网上问卷调查分为校长问卷、教师问卷及学生问卷共三类问卷,见附件3。

(一)工作要求

1、校长问卷。由质管处请示校领导后办理。

    2、教师问卷。根据文件要求,确定招生人数最多的小学教育、会计、学前教育、语文教育、机电一体化技术5个专业开展教师问卷,每个专业的教研室主任(或专业带头人)及2名骨干教师,7月31日前上传至内部质量管理平台。

    3、学生问卷。根据文件要求,依照等距抽样原则在大一及大二学生中组织各30名学生参与问卷,由学工处牵头,根据要求抽样并组织学生参与网上问卷调查,8月20日前完成。

(二)相关说明

1、调查问卷网址http://dc.cnsaes.org.cn/,帐号、密码由质管处单独发放,建议使用IE浏览器(IE10以上)登录系统。

2、填报结束,先点击“提交”按钮,然后点击退出按钮,后台才显示完成调查问卷。

三、撰写自评报告

1、报告框架见附件4

2、各相关责任单位,按要求于9月15日前完成,上传至内部质量管理平台,要求上传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两个版本。

联系人:罗晶      联系电话:18671512678

工作群:数据系统及诊改工作群573848583

附件1: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数据表任务分解

附件2: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数据表采集项说明

附件3: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调查问卷

附件4:咸宁职业技术学院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报告框架(2020)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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