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
数据采集与诊改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职教诊改【2020】3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诊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状态数据是教育行政部门和我校全面及时掌握与分析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发布年度质量报告、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推进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的重要依据和基础,是争取高职教育项目、配置高职教育资源的重要参考,对提升我校人才培养工作信息化水平和管理决策能力,促进我校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有重要意义。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数据采集和诊改工作,统一思想,组织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诊改工作专班,按要求参加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及指标注释,在充分理解数据内涵和把握相关要求后,再进行数据采集填报,确保数据完整规范,分析有效,指导改进工作。
二、采集工作进程安排
工作阶段 |
完成时限 |
工作任务 |
责任部门 |
第一阶段
工作布署 |
9月25日前 |
完成平台服务器部署、安装和配置工作 |
图文信息中心 |
10月3日前 |
完成平台初始化、任务分配;拟定平台采集通知、采集填报指南、采集培训等工作 |
质量管理处 |
10月7日 |
完成采集工作安排布署,拟定工作方案 |
相关部门及二级院部 |
第二阶段
数据源表采集、审核 |
10月8日前 |
完成数据源表1.6“机构设置”的采集和审核工作 |
组织部(人事处) |
10月10日前 |
完成数据源表7.1开设专业表的采集和审核工作 |
教务处 |
10月18日前 |
完成6.1、7.2、10.1数据源表的采集与审核工作 |
教务处、组织部(人事处)、学工处 |
第三阶段
其它数据表采集、审核 |
11月7日前 |
完成其它数据表的采集与审核工作 |
教师个人、各二级院部及相关部门 |
11月9日前 |
相关职能部门完成负责统筹的数据表的审核统筹工作 |
教务处、人事处、科技处、学工处、校办、合作交流处、创业就业中心 |
11月13日前 |
质量处审核并反馈 |
质量管理处 |
11月18日前 |
学校领导审核 |
质量管理处 |
第四阶段
数据上报 |
11月25日前 |
按要求完成数据上报 |
质量管理处 |
第五阶段
数据分析报告 |
12月15日 |
完成专项和二级院部层面数据分析报告 |
相关部门及二级院部 |
12月25日前 |
完成学校层面数据分析报告 |
质量管理处 |
三、采集方式
1、今年继续使用网络系统采集填报的方式,填报网址http://pg2020.xnec.cn,也可以进入质量管理处网站进行登录。登录帐号为9位数教工号,初始密码为A123456。
2、为方便操作,部分多行数据表可导出EXCEL单表,采集完成后再导入网络系统,单表数据格式与网络表格下拉框格式必须一致,否则无法导入。
四、采集时间范围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其中财务数据表5.1和5.2按自然年度采集。
五、采集与诊改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在充分挖掘数据的基础上,保持数据的连贯性和有效性,确保所填写的数据无奇异、无遗漏、无歧义,提高数据精度。
2.各单位负责人为数据表采集第一责任人,数据采集、审核各阶段完成后,汇总数据表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印章交质量管理处。
3.源头数据采集人员必须端正态度,认真仔细地采集和填写好每一个数据,遇到问题及时与部门信息员、上级领导沟通,杜绝闭门造车,随意填报的行为。
4.各单位审核数据时要善用检测功能、筛查功能,利用数据表的汇总数据对比进分析,及时发现数据填报的问题。
5.各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务必保存好采集的原始数据和上报数据,作为开展部门日常管理和诊断与改进工作的依据。
6.各单位采集填报及数据分析报告工作完成情况,作为部门目标责任制考评的依据。数据平台上报后分析发现的数据采集不完整、数据质量差、采集不及时、态度不端正等根据问题轻重,在部门目标责任制考评的质量管理项目中扣1-4分。
六、各单位信息员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信息员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信息员 |
1 |
学校办公室 |
易逸 |
14 |
生物工程学院 |
石刚 |
2 |
人事处 |
罗智华 |
15 |
建筑学院 |
饶趁明 |
3 |
教务处 |
魏会生 |
16 |
工学院 |
奚洋 |
4 |
学生工作处 |
汪利华 |
17 |
信息工程学院 |
梅文婷 |
5 |
招生处 |
罗爱琼 |
18 |
会计学院 |
杨博伟 |
6 |
总务处 |
朱安林 |
19 |
商学院 |
姚建华 |
7 |
创业就业指导中心 |
余磊 |
20 |
创新创业学院 |
汪慧玲 |
8 |
科技处 |
万晓 |
21 |
人文艺术学院 |
刘飞兰 |
9 |
计划财务处 |
付金玲 |
22 |
外国语学院 |
赵盛 |
10 |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
黄霞 |
23 |
健康管理学院 |
李彦斌 |
11 |
图文信息中心 |
何凡 |
2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解维娟 |
12 |
合作交流处 |
程鹏 |
25 |
继续教育学院 |
沈智芳 |
13 |
资产管理处 |
祝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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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注意事项
1.全校分专业、分年级学生信息及毕业生信息来源于学工处及就业创业中心,各二级学院对学生数据有异议的,学工处和就业创业中心负责解释说明。
2.注意表与表之间的关联与逻辑,如表7.1、10.1、7.5.1中的订单班学生人数;表4.1、5.2、7.5、9.3中捐赠与准捐赠数据等;表3.5、4.1中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经费数据;表7.5.1、6.3.1中兼职教师人数等。
3.为更好的交流和讨论数据采集工作,数据平台新信息员请加入数据采集与诊改工作群573848583。
4.未尽事项及有关疑问请联系质管处罗晶18671512678。
附件:1.2019-2020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
分解
2.2019-2020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分析工作安排
3.高职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填报指标注释
4.高职人才培养工作质量相关指标标准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