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责任单位、各主控部门:
2013年工作目标责任书已签订,根据院领导2013年4月26日下午会议要求“目标的推进要有时间表,有数字,加强过程管理”,请各责任单位、各主控部门务必在5月8日之前将本单位各项工作目标以及本单位主控的工作目标完成时间确定好,并将纸质文档盖章后送质量管理处205室,电子文档发至xzzlgl@163.com。此项工作计入过程管理分数。
特此通知
质量管理处
2013年4月28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目标责任制管理阶段性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征求2013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修订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