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2012年目标责任制管理考评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使考评工作客观、公正、公平,根据《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目标责任制管理考评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咸职办发【2012】10号及《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度总结评比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咸职院【2012】59号文件的要求,院属各目标管理责任单位和全院主控职能部门需提供相关材料,作为年终考评工作参考依据,以保证考评工作的全面性和科学性,不断完善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目标责任考评单位提交自评报告
根据学院目标责任制管理考评工作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各目标责任制管理执行单位在考评小组考评之前,须提供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一份,自查报告主要内容:
1、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效果
3、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4、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
自查报告请在12月28日前交质量管理处,并附自评赋分表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职能主控部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1、党办:全院各单位文明创建工作、治庸问责和新闻稿件情况
2、院办:行政执行力与档案管理情况
3、组织人事处:各单位定编定岗与考勤情况
4、教务处:各系部质量工程项目及校企合作完成情况
5、计财处:各单位2012年度预算执行及创收经费收支管理情况
6、招就处:各系部专业招生与就业完成情况
7、总务处:各单位校产登记管理情况及责任区域财产维护管理情况
8、保卫处:院属各责任单位综合治理责任书执行情况及重大安全事故情况
9、工会:全院各单位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情况
10、科研处:各单位科研完成情况
11、继教院:各系部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完成情况
以上材料请于12月28日前交质管处。
质量管理处
201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