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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督导工作简讯
作者:发布日期:2012-11-23点击数:

按照学院相关文件规定,由质量管理处负责开展教学督导工作,为了切实做好教学督导工作,加强与各系(部)的联系与沟通,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现将有关情况简述如下:

一、按院领导统一部署,本年度全院共聘八位教学督导员。在5月24日召开的第二次教学督导工作会议上,分管院领导陈为民同志代表学院为八名教学督导员颁发了聘书,聘期为一年(2012年2月至2012年12月)。

二、质量管理处组织全体督导员讨论修订了《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及《教学督导员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并先后召开了三次督导工作会议。

三、教学督导员的工作分工情况如下:吴正川老师负责“生物工程系”和“土木工程系”的督导工作,张小娟老师(女)负责“机电工程系”的督导工作,张德炎老师负责“信息与软件工程系”和“艺术系”的督导工作,吴水泉老师负责“经济与管理系”的督导工作,刘汉荣老师负责“人文旅游系”的督导工作,卢斌元老师负责“外语系”的督导工作,高仲滨老师负责“体育部”的督导工作,梅善明老师负责“中专部”的督导工作。

四、学院规定本年度每位督导员每学期额定工作量为30课时,要求平均分配到每个教学月中,并按月撰写督导工作小结上交质管处。

教学督导工作对我院教育教学改革不断走向科学化是一个极大的促进,是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手段。自聘任教学督导员以来,我院的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都有很大的提高,但教学督导工作任重道远,必须常抓不懈,其中最重要的是仍需加强各教学督导员与其所在系(部)之间的协调合作,请各系(部)大力支持!

质量管理处

201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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