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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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
作者:发布日期:2012-01-07点击数:

一、协助学院有关部门对教学秩序、教风、教学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和发现问题。

二、收集教师对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教学条件的意见和要求,并向学院相关部门反映。

三、对专业建设提供咨询,参与专业调整、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等工作的研讨和论证。

四、执行检查性听课制度,每学期完成额定工作量,并针对教师的教学思想、教学态度、授课内容、教学方法进行指导,提出建议。

五、督导的重点在青年教师。以导为主,以督促导。既要发现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更要发现在教学中的优势和亮点,帮助和引导青年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总结教学经验。

六、参加系部有关教师和学生座谈会,进行专题调研,向学院有关部门提出加强与改进教学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七、每月进行一次督导小结,每学期向有关部门交教学督导工作总结。

质量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员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